该党雪州联委会署理主席许来贤(左图)表示,根据1957年《拉萨教育报告书》委员会在权限一章的各项条文中阐明:
一、以现有的教育政策为蓝本,经过研究、修改后,采纳它作为今后的国家教育系统。
二、它必须是一项全联合邦人民都能接受的教育政策。
三、它允许与满足全民在文化及教育领域的发展。
四、在保存、巩固及发展其他族群的文化教育理念上,它接受马来文为国语。
五、经过共识后,它将推介一项全民能够接受的教育政策,即(一)以马来文作为国语、(二)但继续保存与巩固非马来人的文化、语文教育传统、(三)必须要有个共同的教育纲要执行、(四)最终目标将是以马来文作为共同的教学媒介语。
许来贤在文告中披露,该份在1956年草拟,并在1957年4月成为法令的教育报告书,未曾在独立后的国会中寻求通过,但其影响力却深远地殃及今天。当年的教育报告书委员会由十数人组成,代表马华公会的是朱运兴,巫统代表是敦拉萨,印度国大党则由敦善板丹代表。
他继续引用报告书内容说,报告书第四章有阐明:“学生进校是以父母亲的意愿为准,即父母亲拥有为孩子选择进入何种语文学校的权力”。第五章第二条阐明,政府不能排斥其他民族的学校。但是,在1961年教育报告书里,政府将全国的学校分成国民学校与私立学校二大类型。同时,它也将1957年教育报告书中的重要条文修改或干脆删除掉,即:
一、它将教育法令的最终目标列入前言。
二、将满足全民的意愿改为“民族的意愿”。
三、为了有效执行教育政策,必须设立一个机构执行的原文,将“机构执行”改为“制度推广”。
许来贤又指出,1996年教育报告书进一步修订了之前多份报告书的内容,它直接以“单元教育哲学”为理论指导,将国语列为主要的教学媒介语,并声称要达到国民团结,就必须要通过贯彻教导“国家五大原则”。它首次明文规定要将回教教义的宗教意识列进教科书里去。
“《2006年-2010年教育大蓝图》更将国民学校列为国民的首选学校,并在拨款、建校、师资培训等软硬体设备上给予绝对的支援,相对地华淡学校却显得亏待,甚至在建校项目上,没有兴建华淡语文源流学校的数字。”
他认为,华教50年来的遭遇,全是由不合理的教育政策造成的。要如何恢复华社的信心,绝对不能以区区的建校,或重重关道的批准迁校程序来挽回。它必须要从政策上、制度上去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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